辽宁关于做好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751 更新时间:2023-09-27
为做好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现将《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公布,如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务必将备案工作的重要性、备案办理流程等告知本单位所有职工及实习、试用人员。如果出现漏报、谎报等情况造成考生无法正常报名考试,各单位后果自负。二、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对象:拟报考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三、备案程序:拟报考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试用机构试用期满1年,且试用机构必须是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执业地在金普新区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报考人应向试用单位提交备案申请,试用单位填写本单位《金普新区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备案统计表》《金普新区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一览表》《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人员试用期备案申请表》,并于2023年10月13日前将《金普新区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备案统计表》《金普新区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一览表》《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人员试用期备案申请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均盖单位公章),提交到金普新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312室,电子版(excel、word格式)发送邮箱。四、电子版表格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jpxqyizheng89518@163.com 。五、各试用单位、拟报考人员务必本着诚信、真实的原则提交材料,如经查有弄虚作假,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金英杰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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