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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通知
一、报名备案对象:拟于2024年在我市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医学专业人员。
二、报名备案要求:拟报考人员试用期拟终止时间统一为2023-8-31。
三、备案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前需将有关材料交到大朗镇卫健局一楼办公室审核(联系电话:81069386)。
四、报考备案人员提交材料清单:
1、《东莞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原件一式一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至最新校验页)
3、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5、注册在试用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送要求:
1、以上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并由执业机构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考生和试用单位要认真核对填报的信息,填写的姓 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专业、毕业证编号、岗位类别、试用 单位、试用时间均需和原始资料完全一致,不可简写。
3、我市考点要求考生在职在岗,报名点若发现可能存在的挂靠行为须核实相关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社保等实际证 明材料,并保存相关记录和材料以备我市考点检查。
4、2023年已在我市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未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岗位试用,且拟于2024年继续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凭2023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的准考证作为报名材料之一报名参加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免于办理备案手续。如果2023年度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应按本通知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5、各备案考生须于10月31日前扫码填报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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