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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成绩查询方式
一、微信公众号推送**医学考试中心通过公众号主动向已完成考生报名帐号与**医学考试中心公众号绑定的考生推送医学综合考试成绩。二、微信公众号查询关注**医学考试中心公众号(NMEC1985),点击“考生服务”菜单,进入“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证件编号”和“图片识别码”进行查询。三、中心网站查询考生登陆**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首页“成绩查询入口”快捷界面,输入“准考证号”、“证件编号”和“图片识别码”进行查询。四、电话查询开通成绩查询服务后,免费拔打010-59935059、59935060、59935061、59935062任意一部语音电话,按语音提示输入证件编号(身份证、军官证、往来大陆通行证等)和准考证号。当证件编号中有字母或文字时,不输入字母或文字,而只输证件编号中的阿拉伯数字。准确输入上述信息后,系统将自动播报考生姓名、考试成绩。该项服务**医学考试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24小时免费服务。
02查分注意事项一、准考证忘了怎么查分用户名(准考证)丢了怎么办
在**医学考试网 (www.nmec.org.cn) 通过账号、密码进行查询。如果忘记了登录密码,可以点击【忘记密码】找回
报考的医院有备案登记,因为发准考试的时候要签名的。另外,在当地卫生局也有登记。忘记密码的朋友可以去医院登记处查询或当地卫生部门查找。
二、查分入口进不去怎么办?查分系统开通**二天,由于查分人数众多,可能造成**医学考试中心成绩查询系统网络故障,请各位考生不必着急,可避开高峰时间进行查询。
不要相信任何「提前查分」「给钱改分」等欺诈信息,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
03用户名和密码找回
①用户名找回方法:点忘记密码,按提示输身份证号,用户名会自动显示。用户名是网报时自己设置的,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设置一个用户名,不能更改。
②密码遗忘找回方法:登录**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点击“成绩查询”,在**医学考试服务平台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链接,可通过邮件找回密码。
如忘记密码且忘记密码答案及邮箱无法打开时,考生可向报名所在考点的卫生行政部门或医学考试管理机构提供注册时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密码重置。
04对成绩有疑问怎么办
成绩公布后,若考生对本人成绩存在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考试报名所在地)提出书面申请,由考区汇总并附考区办公室证明一并寄送**医学考试中心。详细要求可咨询当地卫生部门。
05如何打印考试成绩单
考试成绩单是**医学考试中心向考生报告考试分数的**正式文件,也是考生申请注册的重要依据,部分地区注册或者领取证书的时候都会需要提供成绩单,所以请大家务必妥善保存。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考生请登录“**医学考试网”考生服务端个人账号,在“考试成绩”项目下点击“成绩单”进行打印留存。
温馨提示:
1、考生考试成绩以核发的成绩单为准,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缺考、违纪或零分的除外)都有成绩单。成绩单具体发放时间,关注当地卫生部门或学校的通知。
2、如果在学校 / 单位报考的考生,一般在学校 / 单位相关部门领取成绩单,根据学校 / 单位的规定携带有效证件即可。
4、可能需要的材料(具体请以当地卫生部门通知为准)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 寸白底照片、准考证、研究生可能需要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06综合笔试分数线
医学综合笔试由**医学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医学综合笔试只报告原始分,考生得到的考试分数是正确回答卷面试题的总分。后期对分数有疑问,可以向当地卫健委相关部门报告。
考生可在当地卫生局(考试报名所在地)领取考试成绩单,也可在**医学考试网上查询考试分数。
07证书领取
问:2022年医师资格证书什么时候领取?
答:医师资格考试发证时间各地均不相同,按往年惯例,医师资格考试发证时间一般为考试后第二年的3月-6月份。今年疫情原因,是否对证书的领取有造成影响还不确定!
08证书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执业医师注册查询及证书查询入口【官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为了广大医师考试查询自己的执业医师注册信息开通的入口。考生可在官方执业医师注册查询入口输入自己注册省份、姓名和验证码即可查询自己的医师注册信息。
http://zgcx.nhfpc.gov.cn/doctorsearch.aspx
温馨提醒:根据**规定,医师考试前后**都是不公布医师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更不能修改分数,如有卖答案或修改分数的,都是骗人骗钱的,谨防上当受骗,敬请考生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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